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委員會委員任命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B立法院依法設立調查委員會之委員,得逕由立法院院長任命之正確答案
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D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主任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B正確答案
答案為(B);立法院調查委員會委員不能由院長逕行任命(違反權力分立、釋字585號),為唯一在任何時期都錯誤的選項。
逐選項解析
A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錯誤
命題當時公投法第35條第1項規定公審會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席次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行政院)提請總統任命,描述符合舊法;惟釋字645號宣告該政黨比例方式違憲,且公投法107年修法已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現行法下此機關已不存在,屬過時敘述。
B立法院依法設立調查委員會之委員,得逕由立法院院長任命之✓ 正確
錯誤(答案)。依釋字585號,立法院調查權之行使應符合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並有其界限,調查委員會之組成與委員產生須依法定程序,並非得由立法院院長逕自任命,本敘述違背憲法權力分立意旨。
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錯誤
D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主任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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