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我國勞工保險條例對於生育給付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B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C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D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除給與分娩費外,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五十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勞保生育給付請領門檻為「分娩滿280日、早產滿181日、流產滿84日」,且分娩或早產的生育補助費為「60日」(2個月),選項D寫50日是錯的!
為什麼答案是 D
敘述錯誤(本題正解)。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規定,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60日」(2個月),而非50日。103年修法後已將給付標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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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保生育給付請領門檻為「分娩滿280日、早產滿181日、流產滿84日」,且分娩或早產的生育補助費為「60日」(2個月),選項D寫50日是錯的!
看到「五十日」直接秒殺!103年修法後,勞保生育補助費已經從30日翻倍提高為「60日」(2個月),為了跟公教人員看齊,絕對沒有50日這種數字。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得請領生育給付。這是為了確保被保險人有一定期間的保費貢獻。
B✕
敘述正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早產的加保天數門檻較正常分娩來得低。
C✕
敘述正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84日」後流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須注意實務上因健保實施,流產的分娩費已停止適用,但法條文字仍保留此資格。
D✓ 正確
敘述錯誤(本題正解)。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規定,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60日」(2個月),而非50日。103年修法後已將給付標準提高。
勞保生育給付核心數字記憶表
| 發生情形 | 加保天數門檻 | 生育補助費標準 |
|---|
| 分娩 | 滿 280 日 | 60 日 (2個月) |
| 早產 | 滿 181 日 | 60 日 (2個月) |
| 流產 | 滿 84 日 | 無 (原分娩費由健保吸收) |
| 雙生以上 | 同上 | 按比例增給 (如雙胞胎120日) |
考選部最愛考法規中明確的「數字」。勞保生育給付在103年修法前是30日,修法後為了與軍公教人員的生育補助看齊,已經提高為60日(2個月)。題目故意捏造一個不上不下的「50日」來騙沒有把法條數字背熟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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