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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企管企業概論、法學緒論10745單選題

甲於公車內行竊乙的財物,翌日又以同一手法竊取丙的財物。案經偵查,檢察官僅就甲竊取丙財物的行為起訴,法院因此不得就甲竊取乙財物的犯罪進行審判。此種審判範圍的限制稱為何種原則?

A審判獨立原則
B不告不理原則正確答案
C直接審理原則
D無罪推定原則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檢察官只起訴丙的案件,法院不得自行審判乙的案件——這是「不告不理原則」,法院審判範圍受起訴範圍限制。

為什麼答案是 B

不告不理原則:檢察官未起訴的犯罪事實,法院不得主動審判。本題甲竊取乙財物未被起訴,法院即不得審判,正是此原則的體現。

考點:司法獨立考點:不告不理原則考點:直接審理原則考點:無罪推定原則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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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