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遺失一隻愛犬,後來發現為乙善意取得,甲自遺失時起最長多久時間以內,可向乙為回復之主張?
C正確答案
動產遺失物,所有人自遺失時起2年內可向善意受讓人請求回復,為民法第949條明文規定。
逐選項解析
A6個月內期間錯誤✕ 錯誤
6個月並非民法規定的遺失物回復期間,屬於混淆數字。民法第949條明定為2年。
B1年內時效混淆陷阱✕ 易錯陷阱
1年是常見的誘答選項,考生容易與其他時效混淆(如占有人取回占有物1年除斥期間),但遺失物回復期間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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