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法第9條修正草案原規定,對於行政執行行為不服而提出聲明異議,異議決定後,不得聲明不服。惟立法院於審議時,為保障人民訴訟權而刪除該「不得聲明不服」之規定。依此,義務人於聲明異議後,仍得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是何種解釋方法?
A歷史解釋正確答案
B目的論解釋
C體系解釋
D文義解釋
A正確答案
透過立法過程中『刪除不得聲明不服』的立法史料來解釋條文,屬於歷史解釋方法。
為什麼答案是 A
歷史解釋是探求『立法者當時的真意』,透過立法理由、草案版本、審議過程等資料推知。本題正是從立法院審議時『刪除不得聲明不服』的歷程,推論立法者意在保障訴訟權,典型歷史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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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透過立法過程中『刪除不得聲明不服』的立法史料來解釋條文,屬於歷史解釋方法。
看到『立法院審議時』『修正草案』『立法過程』→ 直接選歷史解釋!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歷史解釋是探求『立法者當時的真意』,透過立法理由、草案版本、審議過程等資料推知。本題正是從立法院審議時『刪除不得聲明不服』的歷程,推論立法者意在保障訴訟權,典型歷史解釋。
B✕ 陷阱
目的論解釋是從『法規範目的』出發推論。雖然本題提到『為保障訴訟權』看似有目的意味,但推論依據是『立法過程中的刪除動作』而非條文本身的規範目的,故屬歷史解釋而非目的論解釋。
C✕
體系解釋是將條文置於整部法律或法體系中,透過前後條文、章節位置關係來理解。本題未涉及條文之間的體系關聯,不是體系解釋。
D✕
文義解釋是依條文『字面文字』的通常意義解釋。本題重點不在文字本身,而在『立法過程刪除了某段文字』的歷史脈絡,故非文義解釋。
法學方法論:四大解釋方法速記
| 方法 | 依據 | 關鍵字 | 本題對應 |
|---|
| 文義解釋 | 條文字面意義 | 文字、語意、通常用法 | ❌ |
| 體系解釋 | 條文在法體系中位置 | 前後條文、章節、法秩序 | ❌ |
| 歷史解釋 | 立法者原意、立法史 | 草案、立法理由、審議過程 | ✅ |
| 目的論解釋 | 法規範目的 | 立法目的、規範意旨、保護法益 | ❌ |
本題最大陷阱是 B『目的論解釋』。題幹出現『為保障人民訴訟權』容易讓人誤選目的論。但判斷關鍵在於『推論依據』:本題是從『立法院審議過程刪除文字』這個歷史事件推論,非從條文目的出發,故屬歷史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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