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相關憲法解釋與裁判見解及我國立法實務,以下何者不屬於國民主權原則的實踐?
A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
B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正確答案
C公民投票
D民意代表定期改選
B正確答案
國民主權強調「人民直接或透過代表行使國家權力」;立委不得兼任官吏屬權力分立原則,非國民主權實踐。
為什麼答案是 B
憲法第75條立委不得兼任官吏,目的在貫徹「權力分立」與防止行政、立法權混淆,與國民主權(人民作為權力來源)無直接關聯,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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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民主權強調「人民直接或透過代表行使國家權力」;立委不得兼任官吏屬權力分立原則,非國民主權實踐。
看到「兼任官吏禁止」→ 直覺反應是「權力分立/議員自律」,跟人民當家作主無關。
逐選項分析
A✕
國民法官法讓一般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是人民直接參與司法權行使,屬國民主權在司法領域的體現。
B✓ 正確
憲法第75條立委不得兼任官吏,目的在貫徹「權力分立」與防止行政、立法權混淆,與國民主權(人民作為權力來源)無直接關聯,故為正解。
C✕
公民投票是人民直接行使創制、複決權的典型,最直接展現國民主權「主權在民」的核心精神。
D✕
民意代表定期改選讓人民週期性透過選票賦予或收回統治正當性,是代議民主下國民主權的基本實踐方式。
國民主權原則 vs 權力分立原則
| 原則 | 核心意涵 | 典型制度 | 本題對應 |
|---|
| 國民主權 | 國家權力來自人民 |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國民法官 | A、C、D |
| 權力分立 | 權力相互制衡 | 立委不得兼任官吏、行政立法分立 | B |
B 選項「立委不得兼任官吏」聽起來很民主,考生容易誤以為是保障人民權利。但此制度目的在「防止立法權與行政權相互滲透」,屬權力分立範疇,與國民主權(主權在民)是兩套不同的憲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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