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總統所發布之命令中,下列何者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A行政院院長的任免命令
B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
C戒嚴及緊急命令正確答案
D解散立法院之命令
C正確答案
總統發布命令原則須行政院長副署,但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明列三大例外:任免行政院長、經立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解散立院之命令免副署。
為什麼答案是 C
戒嚴及緊急命令不在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免副署之列,故仍回歸憲法第37條原則,須經行政院長副署,以示行政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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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總統發布命令原則須行政院長副署,但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明列三大例外:任免行政院長、經立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解散立院之命令免副署。
口訣「院長、同意、解散」三者免副署,其他命令(含戒嚴、緊急命令)仍須副署。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行政院長之任免命令,依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明文免除副署(總要行政院長自己副署自己的免職命令很荒謬)。
B✕
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如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之任免命令,增修條文明文免副署。
C✓ 正確
戒嚴及緊急命令不在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免副署之列,故仍回歸憲法第37條原則,須經行政院長副署,以示行政權負責。
D✕
解散立法院之命令是總統倒閣後之專屬權限,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明文免副署。
總統命令副署制度
| 命令類型 | 是否副署 | 依據 | 理由 |
|---|
| 行政院長任免 | ❌ 免副署 | 增修§2 II | 避免自我副署矛盾 |
| 立院同意任命人員任免 | ❌ 免副署 | 增修§2 II | 該人員經立院把關 |
| 解散立法院 | ❌ 免副署 | 增修§2 II | 總統專屬權限 |
| 戒嚴、緊急命令 | ✅ 須副署 | 憲法§37 | 重大行政責任歸屬 |
| 其他一般命令 | ✅ 須副署 | 憲法§37 | 行政院負責原則 |
考生常誤以為「緊急命令」這麼重大的權力應該免副署(總統自己決定),但實際上正好相反——越重大越要副署,以落實責任政治。免副署的三類都是「人事或組織」性質,不是實質政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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