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04 年第 11 題單選題
火災保險之保險標的物受部分之損失者,火災保險人是否得終止保險契約?
A不可以
B可以正確答案
C經被保險人之同意始得終止保險契約
D經要保人之同意始得終止保險契約
B正確答案
火險標的物部分損失,保險人與要保人雙方均得終止契約,無須他方同意。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保險法第82條,保險標的物受部分損失,保險人與要保人均得終止契約,終止後未損失部分之保費應返還。無須對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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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火險標的物部分損失,保險人與要保人雙方均得終止契約,無須他方同意。
記住「部分損失 → 雙方皆可終止」,保險法第82條白話版。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誤以為契約一經成立不得單方終止。事實上保險法明文允許部分損失後任一方終止,這是火險特有的規定。
B✓ 正確
依保險法第82條,保險標的物受部分損失,保險人與要保人均得終止契約,終止後未損失部分之保費應返還。無須對方同意。
C✕ 陷阱
保險人終止契約不需被保險人同意,只要於賠償金額給付後一個月內行使,並於終止契約時於十五日前通知要保人即可,陷阱在加了不存在的『同意』要件。
D✕ 陷阱
同理,保險人終止權是法定單方權利,不需要要保人同意,否則此條文將形同虛設。
保險法第82條 火險部分損失後之終止權
| 終止方 | 是否需對方同意 | 行使期限 | 保費處理 |
|---|
| 保險人 | 不需 | 賠償給付後1個月內;終止應15日前通知 | 返還未損失部分保費 |
| 要保人 | 不需 | 賠償給付後1個月內 | 返還未損失部分保費 |
C、D 選項偷偷加上『經同意』要件混淆考生。保險法第82條賦予雙方『單方終止權』,是法定權利無須經對方同意,這是火險實務上處理殘值與風險變動的重要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