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04 年第 33 題單選題
保險業資金依規定辦理國外投資總額,由主管機關視各保險業之經營情況核定之,最高不得超過各該保險業資金多少比例?
D正確答案
保險法第146條之4規定,保險業國外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資金45%。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保險法第146條之4第2項,保險業國外投資總額,由主管機關視各保險業經營情況核定,最高不得超過資金45%,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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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法第146條之4規定,保險業國外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資金45%。
逐選項分析
A✕
10% 太低,為早期保險業國外投資的保守額度,現行法已大幅放寬,非現行上限。
B✕ 陷阱
30% 是中途曾經的上限,常被當作混淆選項。現行保險法已提高至 45%,非正解。
C✕ 陷阱
35% 非保險法第146條之4規定的國外投資比例,屬於混淆數字,考生易誤選。
D✓ 正確
依保險法第146條之4第2項,保險業國外投資總額,由主管機關視各保險業經營情況核定,最高不得超過資金45%,為正解。
保險業資金運用比例上限(保險法第146條系列)
| 運用項目 | 法條 | 上限比例 | 備註 |
|---|
| 國外投資總額 | §146-4 | 45% | 主管機關視情況核定 |
| 投資不動產 | §146-2 | 自有資金為限 | 須即時利用有收益 |
| 購買股票公司債 | §146-1 | 各有細項限制 | 分散投資原則 |
| 專案運用公共投資 | §146-5 | 依主管機關核定 | 須經核准 |
保險業資金運用有多種比例上限,國外投資45%是考選部最愛混淆的數字之一。關鍵判斷準則:「國外投資」看地域範圍,上限就是資金45%;若問不動產、有價證券等標的類型,則適用其他條文的比例。常見陷阱是把國外投資45%與不動產投資30%、放款35%等數字搞混,或誤以為國外投資可達資金50%以上。記法:國外投資管的是「錢去哪裡」不是「買什麼」,45%是最寬鬆的地域限制,其他標的限制更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