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保險法第23條,如要保人善意向甲、乙兩家保險公司各投保保險金額新臺幣100萬元,保險費各為2,000元,如保險標的房屋價值現為100萬元,則要保人可向甲乙兩家保險公司,分別要求退還保險費多少元?
A甲、乙各1,000元正確答案
B甲0元,乙2,000元
C甲2,000元,乙0元
D甲2,000元,乙2,000元
答案與詳解
總保額 200 萬、實際價值 100 萬,超額 100 萬(1/2)。兩家保險金額相同,故各家按比例退還保費 2,000×1/2=1,000 元,符合保險法第 23 條善意複保險退費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