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實務見解,於下列何種情形下,訊問被告所取得之自白,且與事實相符者,得採為本案之證據?
A未經被告同意,於選任辯護人在法定期間內未到場前,即開始訊問被告
B未經被告同意,於夜間拘提被告後,即開始訊問被告
C告知涉嫌販賣毒品之被告假如供出毒品上游或自白犯罪,可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規定減刑後,開始訊問被告正確答案
D告知擔任詐欺集團提款工作(即車手)之被告如未坦承或供出共犯,將會被羈押後,開始訊問被告
答案與詳解
告知毒品條例§17「供出上游減刑」是告知法律明文優惠,非不正利誘。實務認此屬合法訊問技巧,自白與事實相符即可採為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