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契約。下列關於合會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不得為會員正確答案
B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C無行為能力人不得參加其法定代理人為會首之合會
D首期合會金應經投標,由得標會員取得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709-2條第1項,會首及會員均「以自然人為限」。合會具有濃厚屬人信用關係,法人不得為會首,亦不得為會員。本選項若敘述法人得為會首或會員(或會員不限自然人),即與法條牴觸,故為錯誤敘述,應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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