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乙女於民國101年5月間結婚,甲、乙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於100年5月間向銀行貸款300萬元購買房子一棟,登記為甲所有。乙於103年3月間繼承500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就其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正確答案
B甲、乙結婚後,應共同清償甲於100年5月間向銀行貸款之300萬元,並負連帶責任
C甲於100年5月間向銀行貸款300萬元,登記為甲所有之房子,於101年5月間甲、乙結婚時起,由甲、乙公同共有
D設甲、乙於103年7月間離婚,乙於103年3月所繼承之500萬元,甲可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向乙請求250萬元之分配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