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商業行政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06 年第 11 題單選題關於債務之清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先抵充費用,次抵充原本,再抵充利息B債務人因清償舊債務而與債權人成立負擔新債務時,舊債務應就此消滅C原則上債之清償得由第三人為之,但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正確答案D向第三人為清償,若受領人是債權之準占有人者,而債務人知其為非債權人,仍有清償之效力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