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3 類科共用卷
高考-法制高考-財稅行政高考-智慧財產行政
民法10914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發生原始取得之效力?

A善意且無重大過失之甲,由動產受託保管人乙受讓該動產而取得其所有權
B共有人丙、丁因協議分割,由丙取得原共有物所有權正確答案
C戊未受庚之委託而擅自對庚所有之材料進行加工,並依法取得該加工物的所有權
D辛拾得遺失物後經招領程序而無人認領時,由辛取得該遺失物所有權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原始取得是「全新長出」的所有權,繼受取得則是「承接他人」的權利。共有物分割屬繼受取得。

為什麼答案是 B

共有物分割的性質,實務與通說採「移轉主義」(繼受取得),各共有人是互相移轉應有部分,以取得單獨所有權,屬繼受取得而非原始取得。

考點:善意受讓考點:共有物分割考點:加工考點:拾得遺失物
載入中…

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