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相關規定,為推動電業市場之自由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電業僅得由政府經營,為推動自由化,應增加預算補助
B電業由國民或政府經營,立法者得於電業法中自行規定
C電業以政府經營為原則,僅得修正電業法使國民得經營正確答案
D電業以國民經營為原則,政府亦得隨時投入資金為經營
C正確答案
電業屬公用事業/獨占性企業,憲法採「公營原則、法律許可國民經營」模式,不必修憲。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電業具有公用事業、獨占性企業色彩,依憲法是以政府經營為原則;若要推動自由化,重點是以法律許可國民經營,例如透過修正電業法開放民間參與。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電業屬公用事業/獨占性企業,憲法採「公營原則、法律許可國民經營」模式,不必修憲。
看到「電業自由化」先背憲法第144條:公營原則+法律許可民營,選最像這句的選項。
逐選項分析
A✕
錯在「僅得由政府經營」。憲法並非絕對禁止國民經營,而是公用事業及獨占性企業以公營為原則,經法律許可仍可由國民經營。增加預算補助也不是自由化的憲法方法。
B✕ 陷阱
此選項看似尊重立法形成自由,但錯在把憲法規範說成任由立法者自行決定。立法者不能無視憲法第144條的「公營原則」,只能在法律許可範圍內開放國民經營。
C✓ 正確
正確。電業具有公用事業、獨占性企業色彩,依憲法是以政府經營為原則;若要推動自由化,重點是以法律許可國民經營,例如透過修正電業法開放民間參與。
D✕ 陷阱
錯在完全顛倒原則。憲法第144條不是「國民經營為原則」,而是「公營為原則」。政府不是例外加入市場的角色,反而國民經營才須有法律許可作為依據。
憲法第144條的考法
| 對象 | 憲法原則 | 例外 | 考試關鍵語 |
|---|
| 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占性之企業 | 以公營為原則 | 經法律許可,得由國民經營 | 修法律,不是任意民營 |
| 電業市場自由化 | 仍受公營原則拘束 | 可由電業法等法律開放 | 不是僅政府經營 |
本題最愛把「公營為原則、國民經營為例外」顛倒成「國民經營為原則」。考試看到電業、郵政、鐵路等公用事業,要先想憲法的節制資本與公營原則。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