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4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商業行政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三等-商業行政民法109 年第 23 題單選題考點:差額全拿錯誤考點:請求方向錯甲乙為夫妻,無另外約定財產制。甲乙離婚時,甲有婚後財產為存款新臺幣(下同)800萬元,無負債。乙於婚前負有債務400萬元,已用其婚後財產清償完畢,而該婚後財產尚剩存款及股票價值共計600萬元。下列關於剩餘財產分配的敘述,何者正確?A乙得向甲請求200萬元B乙得向甲請求100萬元C甲得向乙請求200萬元D甲得向乙請求100萬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