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4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商業行政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三等-商業行政民法109 年第 15 題單選題考點:物上保證人求償權考點:人保物保分擔比例甲以其所有價值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之 A 不動產,供丙設定在擔保600萬元債權範圍內之普通抵押權予乙,作為擔保乙對丙之1200萬元債權;丁為擔保乙對丙之全額債權,乃與丙締結連帶保證契約。清償期屆至時,因丙無力清償,乙乃先聲請拍賣 A 不動產獲償。甲得對丁求償多少金額?A0元B200萬元正確答案C600萬元D1200萬元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