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以低價承租小套房 A 一間,契約締結前乙已表明 A 屋係輻射屋可能危及健康,而低價出租,但甲仍同意承租。事後甲反悔欲終止契約。下列關於終止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契約終止權的性質,為形成權
B因乙低價出租,而甲仍同意承租。事後甲不得以 A 屋係輻射屋為由,終止契約正確答案
C行使契約終止權,並不會發生民法第259條回復原狀的效果
D契約終止權的效果,係契約之效力向將來消滅,並無溯及效力
答案與詳解
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依民法第424條,租賃物有瑕疵危及承租人健康時,縱承租人於訂約時已知,仍得終止契約,且此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故甲仍可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