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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1139單選題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範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總統既為憲法所明定之國家元首,本於尊重而不受該法限制
B國立大學教授縱未兼任行政職,仍應同等受到拘束而有該法之適用
C該法適用對象應為行政部門之公職人員,因此排除適用於立法權與司法權之相關內部人員
D政府捐助而成立之財團法人,雖不具備公法人之性質,然其執行長亦屬該法之適用範圍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對象極廣,包含總統、民意代表、法官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執行長,但不含未兼行政職之公立大學教授。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本法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秘書長與該等職務之人」為本法適用對象,故執行長受本法規範。

考點:適用對象-總統考點:適用對象-學校考點:適用對象-五院考點:適用對象-財團法人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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