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向甲借款新臺幣500萬元,以丙為連帶保證人。乙並另以第三人丁所有之房屋,設定抵押權予甲,作為該債權之擔保。請問:甲對乙、丙、丁有無保險利益?
A甲對乙、丙有保險利益;甲對丁無保險利益正確答案
B甲對乙、丙、丁均有保險利益
C甲對乙有保險利益;甲對丙、丁無保險利益
D甲對乙、丁有保險利益;甲對丙無保險利益
答案與詳解
乙是債務人、丙是連帶保證人,兩者均對甲負金錢給付義務,甲對其生存/信用有金錢上利害關係,符合保險法第14條金錢利益。丁僅以房屋設定抵押(物上保證人),不負人的債務責任,甲對丁本人無保險利益(對該抵押房屋才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