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大意105 年第 32 題單選題考點:配偶站台例外考點:禁止介入黨爭
下列何者不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
A公務人員得公開為自己配偶之公職候選人站台
B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
C公務人員得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具名廣告支持自己配偶之公職候選人正確答案
D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依規定請事假參選,長官不得拒絕
C正確答案
公務人員不得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具名廣告支持配偶參選,僅得「具名不具銜」,故選項C違反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
逐選項解析
A公務人員得公開為自己配偶之公職候選人站台配偶站台例外✕ 錯誤
依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6款但書,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得公開為其站台,不受禁止限制,故A敘述正確。
B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禁止介入黨爭✕ 錯誤
依行政中立法第5條第2項,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B敘述正確。
C公務人員得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具名廣告支持自己配偶之公職候選人✓ 正確
D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依規定請事假參選,長官不得拒絕✕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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