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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大意105 年第 13 題單選題

公職人員至遲應於就(到)職多久時間內申報財產?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正確答案
D六個月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3條第1項,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三個月內申報財產,故選C。

逐選項解析

A一個月✕ 錯誤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3條第1項明定就(到)職申報期限為三個月內,並非一個月。
B二個月✕ 易錯陷阱
二個月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3條第2項所定「卸(離)職或解除代理」之申報期限,非就(到)職申報期限,屬層級混淆誘答。
C三個月✓ 正確
D六個月✕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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