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06 年第 19 題單選題
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對下列何者不具有拘束效力?
A訂定機關
B訂定機關之下級機關
C訂定機關之上級機關正確答案
D訂定機關之屬官
C正確答案
行政規則依行政程序法第161條,僅拘束訂定機關、下級機關及其屬官,對上級機關無拘束力。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上級機關地位高於訂定機關,不可能反被下級所訂的行政規則拘束,否則違反行政層級監督原理。上級甚至可廢止或變更下級的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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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規則依行政程序法第161條,僅拘束訂定機關、下級機關及其屬官,對上級機關無拘束力。
口訣:行政規則「向下拘束」不向上。上級不受下級規則拘束,反而能監督修改。
逐選項分析
A✕
訂定機關自己訂的規則,當然要自我拘束,否則自訂自破豈不兒戲。屬於行政程序法第161條明文拘束對象。
B✕
行政體系採上命下從,上級訂的行政規則對下級機關當然有拘束力,這是行政一體原則的體現。
C✓ 正確
正解!上級機關地位高於訂定機關,不可能反被下級所訂的行政規則拘束,否則違反行政層級監督原理。上級甚至可廢止或變更下級的行政規則。
D✕
屬官即訂定機關內部的公務員,當然受本機關行政規則拘束,這是行政規則最核心的拘束對象(內部規範)。
行政規則拘束力範圍(行政程序法§161)
| 對象 | 是否受拘束 | 理由 |
|---|
| 訂定機關本身 | ✅ 是 | 自我拘束原則 |
| 訂定機關之屬官 | ✅ 是 | 內部指揮監督 |
| 下級機關 | ✅ 是 | 行政一體、上命下從 |
| 上級機關 | ❌ 否 | 層級高於訂定機關 |
| 平行機關 | ❌ 否 | 無隸屬關係 |
| 人民(一般) | ❌ 否 | 僅內部效力 |
考生容易誤以為「有效下達的規則大家都要遵守」而選錯。關鍵在於行政規則是「向下拘束」不「向上拘束」,上級機關地位高於訂定機關,反而有權監督、變更或廢止該規則,不受其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