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藥師(二)藥事行政與法規110 年第 16 題單選題考點:繼續教育積分
藥師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檢具最近六年內接受繼續教育達幾點之證明文件,且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及專業相關法規課程積分數合計至少十二點?
A正確答案
藥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每六年更新一次,需具備繼續教育積分達120點。
逐選項解析
A120繼續教育積分✓ 正確
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醫事人員每六年應接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120點以上。
B150繼續教育積分✕ 錯誤
法規明定為120點,150點為錯誤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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