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14 年第 20 題單選題
關於證據有湮滅、偽造、變造、隱匿或礙難使用之虞時之證據保全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檢察官於偵查中應向該管法院聲請之
B告訴人、被告或辯護人於法院審判中,應向該管法院聲請之
C案件尚未移送檢察官者,應向調查之司法警察機關聲請之
D聲請人依法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經法院為准許之裁定者,檢察官不得抗告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證據保全在偵查中向檢察官聲請(未移送亦同),審判中向法院聲請,且法院准駁保全證據的裁定依法皆不得抗告。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刑事訴訟法第219條之2第3項規定,法院對於保全證據聲請所為之裁定(無論是准許或駁回),皆「不得抗告」,以求程序迅速確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證據保全在偵查中向檢察官聲請(未移送亦同),審判中向法院聲請,且法院准駁保全證據的裁定依法皆不得抗告。
秒解關鍵:偵查中找檢察官(未移送也是找檢察官),審判中找法院,且法院對於證據保全的裁定「絕對不得抗告」。
逐選項分析
A✕
偵查中,告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辯護人應向「檢察官」聲請證據保全。只有在檢察官駁回聲請或5日內未為處分時,才可以逕向「該管法院」聲請救濟。
B✕ 陷阱
審判中聲請證據保全有兩個限制:第一,聲請權人為「被告、辯護人、檢察官或自訴人」,不包含「告訴人」;第二,必須在「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聲請,而非整個審判中皆可。
C✕ 陷阱
案件尚未移送檢察官時,依法仍應向「調查之司法警察機關所在地之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警察機關並無核准證據保全之權限。
D✓ 正確
依刑事訴訟法第219條之2第3項規定,法院對於保全證據聲請所為之裁定(無論是准許或駁回),皆「不得抗告」,以求程序迅速確定。
證據保全聲請規則總整理
| 訴訟階段 | 聲請權人 | 聲請對象 | 特殊規定 |
|---|
| 偵查中 (已移送) | 告訴人、被告、嫌疑人、辯護人 | 該管檢察官 | 檢察官駁回或5日內未處分,可向法院聲請 |
| 偵查中 (未移送) | 告訴人、被告、嫌疑人、辯護人 | 警察機關所在地之地檢署檢察官 | 絕對不可向警察機關聲請 |
| 審判中 | 被告、辯護人、檢察官、自訴人 | 該管法院或受命法官 | 限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聲請;法院裁定不得抗告 |
考生常憑直覺以為案件還在警察局(未移送)時,就應該向警察聲請證據保全。請牢記:強制處分與證據保全的決定權在司法官(檢察官/法官)手上,未移送案件仍必須向「地檢署檢察官」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