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持有 B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50%,並控制 C 公司業務經營;A 公司有 9 席董事,D 公司有 5 席董事,其中 4 名董事與 A 公司之董事相同。A 公司持有 E 公司 25%有表決權股份;B、C、D 三家公司分別持有 E 公司 10%有表決權股份。依現行公司法,下列何者為 A 公司之從屬公司?
AB 公司
BC 公司正確答案
CD 公司
DE 公司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從屬公司認定重點:持股過半或「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才算,持股剛好50%不算過半。
為什麼答案是 B
題目明示 A 公司「控制 C 公司業務經營」,直接符合公司法第 369-2 條第 2 項「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的從屬公司認定要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
重點從屬公司認定重點:持股過半或「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才算,持股剛好50%不算過半。
秒殺技巧
看到「控制業務經營」直接鎖定,持股要『超過』半數,50%不算。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A 持有 B 公司 50%,但公司法第 369-2 條要求「超過半數」才構成控制從屬關係,剛好 50% 不符合,故 B 不是從屬公司。這是最經典的陷阱數字。
B✓ 正確
題目明示 A 公司「控制 C 公司業務經營」,直接符合公司法第 369-2 條第 2 項「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的從屬公司認定要件。
C✕ 陷阱
D 公司 5 席董事中有 4 席與 A 相同,雖符合公司法第 369-3 條「推定有控制從屬關係」,但題目問的是「從屬公司」的直接認定,且推定可被推翻,C 的控制事實不如 C 公司明確。
D✕ 陷阱
A 直接持 E 公司 25%,加上 B(10%)+C(10%)+D(10%) 間接持股共 55%,雖看似過半,但 B、D 本身尚未被認定為 A 之從屬公司,間接持股計算基礎不成立,不能直接認定 E 為從屬。
公司法控制從屬關係認定(§369-2、§369-3)
類型
認定標準
條文
本題對應
形式標準
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股份超過半數
§369-2 I
B公司剛好50%→不符
實質標準
直接或間接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
§369-2 II
C公司→符合✓
推定控制
執行業務股東或董事過半數相同
§369-3
D公司 4/5 相同→推定
推定控制
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過半數為相同股東持有
§369-3
—
陷阱提醒
本題最大陷阱是 A 選項「50%」——公司法用的是『超過半數』而非『半數以上』,剛好 50% 不算控制。另外 D 選項用間接持股加總誘導考生做算術,但間接持股需先確認中間公司為從屬公司才能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