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關於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政黨比例代表席次及政黨門檻的規定,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規定具有憲法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
B選舉方法不得有礙民主共和國及國民主權原則之實現,亦不得變動選舉權、平等權之核心內涵正確答案
C百分之五之政黨門檻規定部分,可能使政黨所得選票與獲得分配席次之百分比有一定差距,而有選票不等值之現象,違反選舉平等
D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兼顧選區代表性與政黨多元性,此一混合設計及其席次分配,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