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10 年第 49 題單選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之總預算案,縣(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幾個月送達於縣(市)議會,以供審議?縣(市)議會至遲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多久,完成審議?
A3 個月、2 個月
B3 個月、1 個月
C2 個月、1 個月正確答案
D1 個月、1 個月
C正確答案
縣(市)總預算案,縣(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2個月前送議會,議會至遲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完成審議。
為什麼答案是 C
縣(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2個月送議會,議會至遲應於開始前1個月完成審議,完全符合法定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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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縣(市)總預算案,縣(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2個月前送議會,議會至遲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完成審議。
記口訣「送2審1」——政府送案前2月,議會審查前1月,層級越往下時間越短。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3個月、2個月皆過長,與地方制度法所定「2個月、1個月」不符,數字錯置。
B✕
3個月送案、1個月審畢,送案期間錯誤,應為2個月而非3個月。
C✓ 正確
縣(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2個月送議會,議會至遲應於開始前1個月完成審議,完全符合法定期程。
地方政府總預算審議期程對照
| 層級 | 政府送達期限 | 議會完成審議期限 |
|---|
| 直轄市 | 會計年度開始3個月前 | 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 |
| 縣(市) | 會計年度開始2個月前 | 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 |
| 鄉(鎮、市) | 會計年度開始2個月前 | 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 |
本題最大陷阱是把直轄市的「3個月」套到縣(市)。直轄市送案期較長(3個月),縣(市)及鄉(鎮市)則為2個月;但三者「議會完成審議」一律是會計年度開始前1個月。考生若記混層級,極易誤選A的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