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10 年第 17 題單選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行政機關認為地方立法機關預算審議結果窒礙難行時,應該以何種方式解決之?
A提起訴願
B送請覆議正確答案
C提起行政訴訟
D由上級監督機關決定之
B正確答案
地方行政機關對地方立法機關的預算審議結果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敘明理由送請覆議。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地方制度法第39條規定,地方行政機關對地方立法機關之議決案(含預算案)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規定期限內敘明理由送請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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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地方行政機關對地方立法機關的預算審議結果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敘明理由送請覆議。
看到「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議決案(預算)窒礙難行」,秒選「覆議」。這與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提覆議的制衡邏輯一致。
逐選項分析
A✕
訴願是人民對行政機關的違法或不當行政處分不服時的救濟途徑,不適用於地方行政與立法機關間的預算爭議。
B✓ 正確
依地方制度法第39條規定,地方行政機關對地方立法機關之議決案(含預算案)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規定期限內敘明理由送請覆議。
C✕
行政訴訟主要處理人民與國家間的公法上爭議,地方行政與立法機關間的預算審議爭議屬於內部政治制衡,不適用行政訴訟。
D✕ 陷阱
地方行政與立法機關間的預算窒礙難行爭議,應先透過「覆議」程序解決,而非直接交由上級監督機關決定。
地方行政與立法機關之制衡機制
| 爭議類型 | 發動機關 | 解決機制 | 法源依據 |
|---|
| 議決案(含預算)窒礙難行 | 地方行政機關 | 送請覆議 | 地方制度法第39條 |
| 總預算案屆期未議決 | 地方行政機關 | 報請上級機關協商/決定 | 地方制度法第40條 |
| 權限爭議(不同層級政府間) | 各級政府 | 立法院議決或上級機關解決 | 地方制度法第77條 |
考生容易將「預算案窒礙難行」與「預算案屆期未議決」混淆。前者是行政機關不滿意審議結果,應提「覆議」;後者是立法機關遲遲不通過預算,才需要報請「上級機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