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行政學概要114 年第 18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我國現行公務人員制度的敘述何者正確?
A和國家之間屬於特別權力關係
B訂有公務人員基準法統攝考試、任用、服務等人事制度
C採選舉、契約與考試三種任用管道
D公務人員身分受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公務人員身分受法律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此為公務人員保障法核心精神。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身分、官職等級、俸給、工作條件等權益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此亦呼應憲法第 18 條服公職權之保障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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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人員身分受法律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此為公務人員保障法核心精神。
特別權力關係早被揚棄、公務人員基準法尚未立法,剩下 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三不原則:不得爭訟、不適用法律保留、不享基本權)早已被釋字逐步鬆動揚棄,現改採「公法上職務關係」,公務員權益受侵害可提行政爭訟。
B✕ 陷阱
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討論多年但至今尚未立法通過,目前人事法制仍分散於公務人員任用法、考試法、服務法等個別法規,並無統攝性的基準法。
C✕
我國公務人員依憲法第 85 條採「考試用人」為原則,強調非經考試及格不得任用。選舉產生者為民選公職人員(如民意代表、首長),與一般公務人員制度不同,並非三種並列管道。
D✓ 正確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身分、官職等級、俸給、工作條件等權益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此亦呼應憲法第 18 條服公職權之保障意旨。
公務人員與國家關係演變
| 時期 | 理論 | 權利救濟 | 代表釋字 |
|---|
| 早期 | 特別權力關係 | 不得爭訟 | — |
| 鬆動期 | 逐步開放 | 影響身分者可訴 | 釋字243、298 |
| 現代 | 公法職務關係 | 權益受損可爭訟 | 釋字785 |
A 的「特別權力關係」是早期威權時代理論,現已被揚棄;B 的「公務人員基準法」常被誤以為已立法,實際上仍在草案階段。考生要記得:**基準法還沒過、特別權力關係已走入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