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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稅務法規概要10618單選題

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選擇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者,分開計算稅額者得減除那些項目?①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②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③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④標準扣除額 ⑤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A②③④
B①②⑤
C①②③正確答案
D①③④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夫妻分開計稅時,分開計算方僅能減除本人的①財產交易損失②身心障礙③薪資所得三項特別扣除額。

為什麼答案是 C

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分開計稅者得減除①本人財產交易損失②本人身心障礙③本人薪資所得等特別扣除額,正確。

考點:標扣不可分開考點:教育學費屬合併考點:分開計稅三扣除考點:標扣陷阱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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