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111年之贈與情形如下:2月1日贈與長子銀行存款230萬元;3月1日贈與配偶現金300萬元;4月1日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次子,公告現值300萬元,市價400萬元;5月1日贈與次子現金100萬元;6月1日贈與長女上市公司之股票1萬股,當日股票每股淨值20元,收盤價每股40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111年第一次應申報贈與稅之贈與淨額與應納稅額各為若干元?
A10萬元;1萬元
B86萬元;8萬6千元正確答案
C110萬元;1萬1千元
D286萬元;28萬6千元
答案與詳解
累計贈與總額330萬減去免稅額244萬,贈與淨額為86萬,乘上稅率10%得稅額8.6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