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賣 A 屋予乙,尚未交付和辦理所有權之移轉登記給乙,乙已支付價金,但在交付 A 屋之前夕,丙隨機放火而燒毀 A 屋。有關其法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對丙得主張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B乙已支付價金,房屋失火所生損害之危險,應由乙負擔之
C乙對甲得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D乙得向甲請求讓與其對丙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甲因丙之侵權行為取得對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此為代替原給付標的之利益。依民法第 225 條第 2 項之代償請求權,乙得向甲請求讓與其對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以填補自身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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