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 16 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針對上述基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請願係人民向司法機關提起,並須由法院判決之
B此之訴訟僅指公法事件之爭議
C訴願之標的為所有行政行為
D訴願為法院外之救濟途徑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對。訴願是行政機關體系內、法院外的行政救濟途徑;不服行政處分者,依法向有訴願管轄權之行政機關提起,訴願決定後仍不服,才可能進一步進入行政訴訟。([law.moj.gov.tw](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20))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