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三等-教育行政類科行政法1146單選題

法律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法條可作為定管轄競合之依據正確答案
B該法條不得作為行政機關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依據
C該法條為事務管轄之依據
D該法條屬於組織法規定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主管機關條款只是在分配事務管轄,不能拿來處理數機關均有管轄權的管轄競合。

為什麼答案是 A

本題問「何者錯誤」,A 就是要選的錯誤敘述。主管機關條款是在指定某法事務由哪個機關主管,不是處理數行政機關都具有管轄權時,應由誰優先處理的管轄競合規則。

考點:管轄競合考點:法律保留考點:事務管轄考點:組織法規
載入中…

行政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行政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