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三等-教育行政類科行政法1148單選題

甲任職於某縣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之薦任 6 職等科員,經同縣府農業處借調到自然生態保育科擔任薦任 6 職等科員並占其職缺,甲不服其借調,應依下列何種管道尋求救濟?

A申訴、再申訴程序
B訴願程序
C復審程序正確答案
D復查程序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公務員不服「借調並占缺」屬身分職務變動,性質近行政處分,救濟走復審,不是申訴。

為什麼答案是 C

甲雖同為薦任6職等科員,但從教育處借調至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並占該職缺,非單純派工作,而是影響其職務身分與任職狀態的人事行政處分,故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

考點:申訴界線考點:訴願排除考點:復審救濟考點:程序誤用
載入中…

行政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行政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