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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06 年第 6 題單選題考點:連帶責任考點:不法性要件

下列關於幫助他人為侵權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A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B幫助行為必須具有不法性
C幫助行為限於故意行為正確答案
D幫助行為與損害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民法幫助侵權行為不以故意為限,過失幫助亦成立,且視為共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逐選項解析

A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連帶責任✕ 錯誤
敘述正確。依民法第185條規定,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依同條第1項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B幫助行為必須具有不法性不法性要件✕ 錯誤
敘述正確。侵權行為之成立以不法為要件,幫助行為本身亦須具備不法性,方能論以侵權。
C幫助行為限於故意行為✓ 正確
D幫助行為與損害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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