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對夫妻,其中一方是臺灣地區人民,而另一方為中國大陸地區人民。請問其結婚或離婚的效力將以何地的法律為準?
A大陸地區之法律
B臺灣地區之法律正確答案
C依照妻子一方所屬地區的法律
D依照丈夫一方所屬地區的法律
B正確答案
兩岸婚姻中,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另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時,其結婚或離婚的「效力」一律適用臺灣地區之法律。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3條規定,夫妻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結婚或離婚之效力,依臺灣地區之法律。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兩岸婚姻中,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另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時,其結婚或離婚的「效力」一律適用臺灣地區之法律。
看到「臺灣人與大陸人」結婚或離婚的「效力」,直接選「臺灣地區之法律」,以保障我國法秩序與人民權益。
逐選項分析
A✕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兩岸婚姻的結婚或離婚效力並非適用大陸地區之法律。
B✓ 正確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3條規定,夫妻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結婚或離婚之效力,依臺灣地區之法律。
C✕ 陷阱
法律適用不以性別(妻子或丈夫)作為區分標準,而是一律適用臺灣地區之法律。
D✕ 陷阱
法律適用不以性別(妻子或丈夫)作為區分標準,而是一律適用臺灣地區之法律。
兩岸婚姻相關法律適用整理
| 法律行為/事項 | 適用法律 |
|---|
| 結婚或兩願離婚之方式及要件 | 依行為地之規定 |
| 判決離婚之事由 | 依臺灣地區之法律 |
| 結婚或離婚之效力 | 依臺灣地區之法律 |
| 夫妻財產制 | 依臺灣地區之法律 |
考生極易將「結婚或離婚之方式及要件」與「結婚或離婚之效力」混淆。前者依『行為地』規定(如在大陸結婚依大陸規定),但後者(效力)及判決離婚事由,為保障我國人民權益,皆明定適用『臺灣地區之法律』。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