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將其名下房屋無償借與朋友開律師事務所,應該如何課徵綜合所得稅?
A林先生若能提示無償借用契約,則免計入綜合所得稅申報納稅
B林先生若能提示無償借用契約,則依10%分離課稅
C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正確答案
D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減半繳納所得稅
答案與詳解
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類規定,財產無償借與他人(非供自用住宅或直系親屬無償使用)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之用,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課稅。律師事務所屬執行業務使用,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