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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0914單選題

依現行規定,下列那些捐贈項目在結算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額額度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之20%?①指定捐贈特定運動員 ②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指定捐款特定學校 ③對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 ④出資贊助維護或修復古蹟

A①②③
B②③
C①③正確答案
D②④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捐贈給公益慈善團體、指定特定運動員有20%限額;指定特定學校及古蹟修復則無金額限制(全額扣除)。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①指定捐贈特定運動員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有20%上限;③對公益慈善團體捐贈依所得稅法第17條亦為20%上限。

考點:私校特定全額考點:混淆指定捐款考點:20%限額捐贈考點:無上限扣除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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