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稅務法規108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為增進社會福利,對於教育、醫療等用地,得予適當之減免,其減免標準,由何機關定之?
D正確答案
土地稅減免規則由行政院定之,這是土地稅法第6條明文規定的授權層級。
為什麼答案是 D
土地稅法第6條:為發展經濟、促進土地利用、增進社會福利,對於國防、政府機關、公共設施、研究、教育、交通、水利、給水、鹽業、宗教、醫療、衛生、公私墓、慈善或公益事業及合理的自用住宅等所使用之土地,應予適當之減免;其減免標準及程序,由行政院定之。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土地稅減免規則由行政院定之,這是土地稅法第6條明文規定的授權層級。
土地稅、房屋稅等地方稅的減免標準,母法多授權「行政院」訂定減免規則,記「減免找行政院」。
逐選項分析
A✕
稅捐稽徵處是地方稅的稽徵執行機關,負責收稅、開單,無權訂定全國性減免標準。
B✕ 陷阱
國稅局是財政部所屬、負責國稅(所得稅、營業稅等)的稽徵機關,土地稅屬地方稅,根本不歸國稅局管。
C✕ 陷阱
財政部是稅務主管機關,但土地稅法第6條明定減免標準「由行政院定之」,層級比財政部高。這是最常見陷阱。
D✓ 正確
土地稅法第6條:為發展經濟、促進土地利用、增進社會福利,對於國防、政府機關、公共設施、研究、教育、交通、水利、給水、鹽業、宗教、醫療、衛生、公私墓、慈善或公益事業及合理的自用住宅等所使用之土地,應予適當之減免;其減免標準及程序,由行政院定之。
各稅目減免標準訂定機關
| 稅目 | 稅別 | 減免標準訂定機關 | 法源 |
|---|
| 土地稅(地價稅、土增稅、田賦) | 地方稅 | 行政院 | 土地稅法§6 |
| 房屋稅 | 地方稅 | 行政院 | 房屋稅條例§15 |
| 所得稅 | 國稅 | 法律直接規定 | 所得稅法 |
| 使用牌照稅 | 地方稅 | 行政院 | 使用牌照稅法 |
考生直覺會選「財政部」,因為財政部是稅捐主管機關。但土地稅涉及教育、醫療、宗教等跨部會事務,立法者特意授權給層級更高的「行政院」統籌訂定減免規則,以協調各部會意見。看到「減免標準」四字要立刻想到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