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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戶政戶籍法規大意107 年第 20 題單選題

甲男設籍高雄市三民區,乙女設籍臺中市豐原區,兩人於臺北市大安區舉辦喜宴。關於兩人之結婚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兩人應向高雄市三民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B兩人應向高雄市三民區戶政事務所或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C兩人應向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D兩人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結婚登記自民國97年起改採登記婚制,當事人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不受戶籍地限制。

逐選項解析

A兩人應向高雄市三民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易錯陷阱
誤以為必須回男方戶籍地辦理,這是舊時代「從夫居」的錯誤印象。戶籍法已無此限制。
B兩人應向高雄市三民區戶政事務所或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易錯陷阱
擴大到「雙方戶籍地擇一」仍不對。結婚登記完全不綁戶籍地,此選項是半套答案的陷阱。
C兩人應向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錯誤
D兩人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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