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689號解釋,關於新聞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新聞自由應受憲法保障
B凡屬於新聞產生之行為,包括蒐集查證資訊之採訪行為或報導行為均受保障
C受新聞自由保障之新聞以提供健全民主程序者為限,不包括娛樂新聞正確答案
D新聞自由保障主體包含個人與企業組織之經營者
C正確答案
釋字689號指出新聞自由保障範圍不限於嚴肅政治新聞,娛樂新聞等亦受保障。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所在:釋字689號未將新聞限縮於健全民主程序者,娛樂性資訊等亦受保障,只是保障密度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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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689號指出新聞自由保障範圍不限於嚴肅政治新聞,娛樂新聞等亦受保障。
看到「不包括娛樂新聞」這種限縮性用語,直覺是陷阱選項,大法官解釋通常採廣義保障。
逐選項分析
A✕
釋字689號明確肯認新聞自由受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保障。
B✕
解釋文肯認採訪、蒐集資訊等新聞產製前置行為亦屬保障範圍。
C✓ 正確
錯誤所在:釋字689號未將新聞限縮於健全民主程序者,娛樂性資訊等亦受保障,只是保障密度可能不同。
D✕
解釋肯認新聞自由保障主體包括個人及新聞機構經營者。
釋字689號新聞自由考點整理
| 考點 | 正確理解 | 常見錯誤說法 | 本題對應 |
|---|
| 憲法依據 | 新聞自由受憲法第11條保障 | 新聞自由只是職業利益 | A |
| 保障行為 | 採訪、蒐集、查證、報導均可能受保障 | 只有報導刊出才受保障 | B |
| 新聞範圍 | 不以政治或民主程序資訊為限 | 娛樂新聞一律不受保障 | C |
| 保障主體 | 不限傳統媒體,個人與組織也可能受保障 | 只有正式記者才受保障 | D |
本題陷阱在於用「限縮式」敘述包裝,讓考生誤以為釋字689號對新聞自由採狹義保障,實際上大法官採廣義見解,只是保障密度依內容性質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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