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與乙女再婚,乙女已有與前夫所生之丙女。下列關於甲、丙的敘述,何者錯誤?
A甲男可收養丙女
B甲男在乙女離婚後可與丙女再婚正確答案
C甲男未收養丙女而死亡者,丙女不得繼承甲男之財產
D甲男虐待丙女時,乙女可請求裁判離婚
B正確答案
繼父與繼女屬直系姻親;即使甲乙離婚,甲仍不得與丙結婚,所以錯誤選項是 B。
為什麼答案是 B
甲與丙因甲乙婚姻成立直系姻親關係。直系姻親不得結婚,且此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仍適用,所以離婚後也不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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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繼父與繼女屬直系姻親;即使甲乙離婚,甲仍不得與丙結婚,所以錯誤選項是 B。
看到「繼父+繼女」先抓直系姻親;直系姻親禁婚不因離婚解除,B 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甲是乙的配偶,丙是乙與前夫所生子女。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原則上可單獨收養,但仍須符合收養的其他法定要件。
B✓ 正確
甲與丙因甲乙婚姻成立直系姻親關係。直系姻親不得結婚,且此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仍適用,所以離婚後也不能結婚。
C✕
甲若未收養丙,丙只是繼女、直系姻親,不是甲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也非配偶;依法定繼承順位,丙不得繼承甲遺產。
D✕
丙是乙的直系血親。甲若虐待乙的直系親屬,達到法律上可請求裁判離婚的程度,乙得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
繼父與繼女的法律效果
| 情境 | 法律關係 | 法律效果 | 考試判斷 |
|---|
| 甲與乙結婚,丙為乙之女 | 甲丙為直系姻親 | 成立親屬關係,但非當然血親 | 先抓姻親 |
| 甲乙離婚後 | 姻親關係消滅 | 但直系姻親禁婚仍繼續適用 | B 錯 |
| 甲收養丙 | 成立養親子關係 | 丙取得類似婚生子女地位 | A 對 |
| 未收養而甲死亡 | 丙非甲法定繼承人 | 不得依繼承順位繼承 | C 對 |
本題最愛考「離婚後是不是就全部歸零」。一般姻親關係會因離婚消滅,但直系姻親的禁婚限制不會因此解除,不能把身分消滅誤認為可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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