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關於限制外國人人身自由保障應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暫時收容處分屬於國家主權之行使,並不違反憲法第 8 條第 1 項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
B內政部移民署得逕為暫時收容處分,無須向法院提出聲請裁定許可
C受收容人得對收容處分表示不服,或要求法院審查決定是否予以收容
D外國人受暫時收容已逾越期間,主管機關認為仍有繼續收容之必要時,得作成逕為繼續收容之處分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逾越合理作業期間仍有續予收容必要時,依釋字708號須由法院審查裁定,主管機關不得自行作成「逕為繼續收容」處分,違反法官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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