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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0 年第 4 題單選題考點:撤回概念錯誤考點:撤銷 vs 效力未定

代理人所為之代理行為未經本人許諾或非專為履行債務時,而為雙方代理時,其所為之代理行為效力如何?

A得撤回
B得撤銷
C效力未定正確答案
D得解除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自己代理或雙方代理違反民法第106條,屬無權代理,效力未定,須經本人承認。

逐選項解析

A得撤回撤回概念錯誤✕ 錯誤
撤回是針對尚未生效的意思表示,且由表意人為之。雙方代理的問題是代理權有瑕疵,不是撤回的問題。
B得撤銷撤銷 vs 效力未定✕ 易錯陷阱
撤銷是指法律行為已生效但有瑕疵(如錯誤、詐欺、脅迫)得溯及消滅。雙方代理並非意思表示瑕疵,而是代理權欠缺問題,不適用撤銷。
C效力未定✓ 正確
D得解除✕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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