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A地,應有部分均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以其應有部分供其債權人設定抵押權
B乙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擅自長期占有A地時,得基於時效取得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
C甲、乙同意,但丙反對時,甲、乙仍得將A地全部處分予丁
DA地受戊侵奪時,丙不得單獨請求丁返還A地予甲乙丙三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821條明定: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之。故丙可單獨請求丁返還給甲乙丙全體。D 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