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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0422單選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時效之敘述,何者正確?

A消滅時效完成後,債權人即不得再向債務人為請求
B地上權得成為取得時效之標的正確答案
C時效中斷者,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原已進行之時效繼續進行
D基於契約自由原則,當事人得約定加長或縮短時效期間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消滅時效完成僅生抗辯權,地上權可因時效取得,時效中斷後重新起算,時效期間不得約定變更。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法第772條規定,所有權以外之財產權(如地上權、不動產役權)亦可因時效而取得,準用所有權取得時效規定。地上權為用益物權,確實可成為取得時效的標的。

考點:抗辯權發生主義考點:取得時效標的考點:時效中斷效力考點:時效強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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