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損害賠償金來源,依土地法第 70 條之規定,由登記費提撥作為登記儲金,並配合國家賠償法定保留年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提撥登記費百分之八,設專戶儲存,保留 10 年為宜
B提撥登記費百分之十,設專戶儲存,保留 5 年為宜正確答案
C提撥登記費百分之五,列入一般戶儲存,保留 8 年為宜
D提撥登記費百分之十,列入一般戶儲存,保留 10 年為宜
答案與詳解
完全正確:提撥登記費 10%、設「專戶」儲存、保留 5 年(配合國家賠償法第 8 條請求權時效 5 年)。三要件全中。
